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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把结核病健康促进纳入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系统管理

时间:2008年09月17日来源:浙江结核网点击: 【字体:

为提高全省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,建立“政府领导、多部门合作、全社会参与”长效健康促进的工作机制,进一步推进全省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,日前,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了《加强我省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意见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全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各成员部门认真贯彻执行。
  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全省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基本内容、重点对象、主要对策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,其中基本内容重点是抓好政策宣传、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、主要对策要突出做好四个的工作:一是积极利用信息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;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;三是深入开展社区和医院健康促进活动;四是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作用和有效开展“3.24”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等。
  为了保证《意见》得到切实贯彻执行,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:第一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,研究制定当地结核病健康促进策略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落实有关保障措施,广泛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;第二,落实部门职责。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牵头,卫生、财政、发改、教育、宣传、广电、司法、妇联等多部门参与的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协调机制,明确分工,加强协调,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,并明确了了相关部门的职责。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、人员培训、效果评估。财政部门要安排结核病防治和健康促进专项经费,确保结核病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的实施。教育部门要把结核病知识宣传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,以创建“健康促进学校”为载体,推广使用《中国结核病健康促进材料资源库(2006年学生版)》,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,相互配合,共同做好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。第三,加强检查督导。要把结核病健康促进列入各地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内容,落实工作责任,加大督查力度,确保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。第四,加大经费投入。各市、县政府在安排年度结核病防治经费时,要结合工作实际,保证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经费,并做到专款专用。
  《意见》的出台,是针对浙江省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当前面临诸多问题,特别是公众结核病知识知晓率偏低的问题而制定的。这是浙江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,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刘北斗)

(作者:刘北斗 编辑:陈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