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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金华市肺结核发病数仍位居法定报告传染病第三位

时间:2013年03月05日来源:本站原创点击: 【字体:

 

统计数据显示,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,2012年我市肺结核报告发病数比2011年降低了12.9%,但肺结核报告发病数仍位居常见法定传染病第三位。在39种甲乙丙法定报告传染病中,发病数位居前3位的传染病分别是手足口病、其他感染性腹泻、肺结核。而在26种甲乙类传染病中,肺结核报告发病数排名第一。

2012年的报告肺结核病例中,阳性排结核菌的比例为45.6%。分析数据还显示,男女性别比为2.22:1;病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555岁之间,占了67.6%;从职业分布看,位居前三位的分别为农民、民工和学生,分别占54.1%27.4%3.1%,其中农民和民工占了81.1%

农民、民工等低收入人群伴发较高的发病率可能与这些人群经济水平、生活环境、体力劳动较为繁重等因素有关,需要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加以关注和重视。而学生虽然仅占3.1%,但由于基数相对较小,因此也属于发病风险较高的人群。而且学校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,人员密度大,生活接触较为密切,存在结核菌感染与发病的潜在性威胁。部分学生患肺结核后,因为担心影响到学业,往往会隐瞒病情继续上课,很容易导致肺结核疫情进一步蔓延。

从以上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,在日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中,农民、民工和学生等人群是肺结核防范的重点人群,也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支持。(金华市结防所 胡跃强)

(作者:金华市结防所 胡跃强 编辑:浙江结核)